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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冯靖雯
核定载6人的小客车,被塞进了20多人,超载率高达250%。因多次超载接送散工,被告人刘某因危险驾驶罪最终被顺义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,缓刑四个月。
据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刘某名下有一辆核定人数为6人的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车,平时为他人提供招揽散工及包车接送散工的服务。为了提升赚钱“效率”,刘某将车辆进行改装,将车辆的后座全部拆除,并替换成了三排木制长凳。2022年10月到2023年3月,刘某存在多次超载行为,超载人数有4至14人不等。2023年3月28日5时许,刘某在某劳务市场现场招揽散工20人,随后其让20名散工全部挤在车里驶向工作场地,车辆行驶至某路口被民警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包车客运业务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被告人刘某主动到案,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系自首,且自愿认罪认罚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二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。
“最主要的就是为了挣钱,家里有俩孩子上学,还有老人,我要是知道超载有这么严重法律后果,说什么我也不干这些事。”庭审中,被告人刘某真诚忏悔,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。
法官介绍,超载车辆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迅速下降,一旦发生意外,没有安全带保护的超员人员会首当其冲遭遇伤害。本案中,该普通客车的超载率已经高达250%,已危及公共安全,因而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法官提醒驾驶员不要非法营运、超员驾驶,广大乘客切勿乘坐超员车、非法拼包车,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。